民法典中施工侵权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我遇到了施工侵权的情况,施工方的不当操作损坏了我的财物。我想知道在民法典里,施工侵权的赔偿范围具体是怎样规定的,我能要求施工方赔偿哪些方面的损失呢?
张凯执业律师

在民法典中,施工侵权是指在工程建设等施工活动中,施工单位或者相关人员因为过错或者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给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的行为。


关于施工侵权的赔偿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意味着,如果因为施工侵权导致他人受伤,受伤者可以要求施工方赔偿这些方面的损失。例如,因为施工导致路人被掉落的物品砸伤,施工方就需要承担伤者的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


对于财产损害的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比如施工过程中损坏了他人的车辆,就需要按照车辆损坏时的市场价值进行赔偿。如果被损坏的物品具有特殊的纪念意义,除了赔偿物品本身的价值外,还可能涉及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比如施工损坏了具有家族传承意义的物品,就可能涉及精神损害赔偿。


此外,如果施工侵权造成了他人的营业损失等间接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施工方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总之,施工侵权的赔偿范围是比较广泛的,涵盖了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等多个方面,具体的赔偿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