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够等级的因公受伤赔付标准是什么?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去做了工伤鉴定,结果是不够伤残等级。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该怎么赔偿我,也不知道具体的赔付标准是什么。想问问大家,这种不够等级的因公受伤,赔付标准到底是怎样的呢?
张凯执业律师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不够等级的因公受伤”是什么意思。在工作中,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后,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会对伤残程度进行分级,如果鉴定结果显示未达到相应的伤残等级,就是我们所说的不够等级的因公受伤。


对于这种情况,依然可以享受一些法定的赔偿和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在医疗待遇方面,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里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是为了规范工伤治疗的费用范围,确保合理的治疗费用能够得到报销。例如,在治疗过程中使用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进行的必要检查等费用,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此外,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也就是说,如果因为工伤住院,会有一定的伙食补助;如果需要到外地就医,交通和食宿费用也能按规定报销。


在停工留薪期方面,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比如,因为工伤需要休息一段时间不能工作,在这段时间内,单位要按照原来的工资待遇正常发放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上述这些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这是为了保障职工的权益,防止用人单位逃避责任。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虽然不够等级的因公受伤可能没有像达到伤残等级那样高额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但依然可以依据法律规定享受到相应的保障和赔偿。职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要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