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现在因为合同履行的事儿产生了纠纷,打算去法院起诉。但我不知道该去哪个法院起诉,是对方所在地的,还是我自己所在地的,又或者是合同签订地的法院呢?我想了解一下法律对于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在法律上,当遇到合同纠纷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时,确定由哪个法院管辖是很重要的第一步。


首先,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通过书面协议明确约定了一旦发生纠纷将由某一特定法院管辖,那么在发生纠纷时,就应当按照这个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例如,甲和乙在合同中约定,若因该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的A法院管辖,那么当双方真的产生合同纠纷时,就应该去A法院起诉。


其次,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那么就按照法定管辖来确定。法定管辖主要分为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和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就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情况相对复杂一些。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合同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例如,甲向乙购买货物,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甲要求乙交付货物,此时乙是履行义务一方,乙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如果甲已经支付了货款,要求乙返还货款,那么甲是接收货币一方,甲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类型的合同纠纷,法律有特别的管辖规定。比如,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在确定合同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时,要先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管辖,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定管辖的规则来确定,同时要考虑合同的类型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这样才能准确地找到合适的管辖法院,顺利地开展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