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法院会如何判决陪嫁物品的归属?
我最近正在办离婚,结婚时我娘家给了不少陪嫁,有电器、家具啥的。现在走到法院判决这一步了,我特别想知道法院一般会怎么处理这些陪嫁物品,是都归我,还是要和对方分割,所以来问问。
杰
✓杰律特约律 师执业律师
在法律上,陪嫁物品的性质认定和归属判决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看。陪嫁,通俗来讲,就是女方在结婚时从娘家带到男方家的财物。
从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陪嫁物品是在结婚登记之前女方娘家赠与女方的,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因为这是女方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物,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关系。在离婚时,这部分陪嫁物品自然是归女方所有,法院一般也会判决女方带走这些陪嫁。比如结婚前女方娘家买的首饰等陪嫁。
要是陪嫁物品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女方娘家赠与的,情况就相对复杂一些。如果女方娘家没有明确表示该陪嫁只赠与女方一人,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这部分陪嫁物品就需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过,如果女方娘家明确表示陪嫁只给女方,那么这陪嫁依然是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女方。比如婚后娘家给买的车,明确说明只给女方,那车就归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