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发现公司里有人似乎在挪用资金。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达到什么程度才会被认定构成挪用资金罪而立案呢?
张
✓张凯执业律师
挪用资金罪,通俗来讲,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犯罪行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其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里的“数额较大”,通常指挪用资金六万元以上。也就是说,如果某人挪用了公司六万元以上的资金,并且超过三个月都没有归还,就可能达到了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
其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只要挪用资金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用于营利活动,比如拿去炒股、投资做生意等,不管是否超过三个月,都可能会被立案追诉。
其三,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情况下,立案标准相对较低,挪用资金数额在三万元以上,就可以立案。这里的非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赌博、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需要强调的是,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则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案件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是否构成挪用资 金罪。一旦发现有挪用资金的行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以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