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中债务清偿顺序是先本后息还是先息后本?

我有一笔债务进入了强制执行阶段,现在搞不清楚在还钱的时候,是先还本金还是先还利息。我自己觉得先还本金压力小一些,但又不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强制执行中债务清偿顺序到底是先本后息还是先息后本。
张凯执业律师

在强制执行程序里,债务清偿顺序究竟是先本后息还是先息后本,这是许多当事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详细来探讨这个问题。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划拨、提取被执行人的存款、收入、股息、红利等财产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至划拨、提取之日;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的,计算至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生效之日;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通过其他方式变价的,计算至财产变价完成之日。清偿顺序方面,应当先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再清偿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所说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包含了本金和一般债务利息。


一般来说,按照司法实践和法律精神,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法院通常遵循“先息后本”的原则。先息后本的理由在于,利息是基于本金产生的法定孳息,是债权人应得的收益。从公平角度看,先偿还利息能够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收益,实现债权的全面保护。比如在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中,先支付利息可以确保债权人资金的时间价值得到体现。


不过,如果当事人之间有关于债务清偿顺序的特别约定,比如约定了先本后息,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法院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按照约定的顺序进行债务清偿。这种情况下,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先偿还本金,就会按照这个约定来执行。


综上所述,在强制执行中债务清偿顺序一般是先息后本,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依照约定处理。当事人在面临债务清偿问题时,要仔细查看相关法律文书和合同约定,以确定具体的清偿顺序。若对清偿顺序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与对方协商、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等方式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