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连带责任的定义是什么?
我在处理一些民事事务时,涉及到连带责任的情况。我不太清楚在民法里连带责任到底是怎么定义的,它包含哪些方面,在实际情况中是如何认定的,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民法领域,连带责任是一个较为重要的法律概念。简单来说,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连带责任作出了相关规定。比如在合同编、侵权责任编等部分都有涉及连带责任的条款。在合同领域,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了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当其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其他连带责任人就要对全部债务负责。例如,甲乙丙三人共同与丁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三人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责任。当甲无法按时偿还借款时,丁既可以要求甲偿还,也可以要求乙或者丙偿还全部借款。
在侵权责任方面,也存在连带责任的情形。《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比如,甲和乙共同对丙实施了侵权行为,导致丙身体受伤并遭受了经济损失。此时,丙可以要求甲和乙中的任何一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甲或者乙在承担了全部赔偿责任后,有权在其内部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进行追偿。
连带责任的设立,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使其债权能够得到更充分的保障。同时,也促使各个责任人更加谨慎地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出现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为一旦承担连带责任,责任人面临的责任风险较大,所以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连带责任的法律后果,谨慎作出约定。在涉及到连带责任的纠纷中,当事人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的事实情况来确定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范围。如果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也应当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合理分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