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旧是看入账时间还是现金时间?
我公司购置了一批设备,在处理折旧问题时犯难了。设备入账时间和支付现金时间不一样,我不知道计算折旧时该依据哪个时间。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规定角度,折旧到底是看入账时间还是现金时间呢?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折旧应依据入账时间还是现金时间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折旧的概念。折旧,简单来说,就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由于逐渐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或费用中的那部分价值。比如企业购买的机器设备、房屋等,随着时间推移和使用,它们的价值会慢慢降低,这降低的部分就是折旧。
接下来,我们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析该以哪个时间为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这里明确了折旧计算的起始依据是固定资产的入账时间,而不是现金支付时间。也就是说,一旦固定资产入账,就算还没支付现金,也应按照入账时间的规则开始计算折旧。
以实际例子来说,如果一家企业在 2025 年 5 月 10 日将新购置的设备入账,但现金是在 6 月 20 日才支付。那么按照规定,该设备从 6 月开始计提折旧,而不是在 6 月支付现金后才开始。这是因为入账意味着企业已经拥有了该固定资产的控制权和使用权,其价值在入账后就开始随着使用而逐渐损耗,所以要从入账次月开始计提折旧。
此外,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看,以入账时间作为折旧依据更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要求企业的收入和费用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期间进行确认,而不是根据现金的收付时间。固定资产入账后,其使用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和折旧产生的费用支出就已经发生,所以应在相应期间进行核算。
综上所述,在计算折旧时,应当以入账时间为准,而不是现金支付时间。这样既符合法律规定,也能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