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定书与刑事判决书有什么区别?
我涉及到一个刑事案件,收到了相关的文书,不太清楚刑事裁定书和刑事判决书有啥不一样。想了解它们在内容、适用范围、效力等方面的具体区别,好知道这两份文书对我的案件意味着什么。
杰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刑事裁定书和刑事判决书都是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但它们有明显区别。
首先,适用范围不同。刑事判决书主要是用来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也就是对被告人是否有罪、犯了什么罪、应判处何种刑罚等作出判决。比如在一个盗窃案件中,法院最终判定被告人犯盗窃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这就是用刑事判决书来确定的。而刑事裁定书主要用于解决程序问题,像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情况,就会用到刑事裁定书。此外,刑事裁定书也可用于部分实体问题,例如减刑、假释等。
其次,内容上也有差异。刑事判决书内容通常较为详细,它会对案件的事实、证据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认定,阐述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并且会对被告人的辩解和辩护人的意见是否采纳作出说明。相比之下,刑事裁定书的内容相对简洁,一般只需要简要说明裁定的理由和结果。
再者,上诉、抗诉的期限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不服刑事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这体现了法律对不同性质裁判文书的不同处理方式。
最后,数量也有不同。一个案件可能会有多个刑事裁定书,因为在案件的不同程序阶段都可能需要作出裁定;而一个案件一般只有一个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它是对整个案件实体问题的最终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