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和职务侵占罪有什么区别?
挪用公款罪和职务侵占罪都是与职务相关的犯罪,但它们存在诸多明显区别。 首先,从定义来看,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而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从犯罪主体来说,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这些单位不包括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 在犯罪客体和对象方面,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公款,这既包括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也包括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本单位的财物,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 从行为方式来讲,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归自己使用或者借给他人使用。而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最后,在量刑标准上,两者也存在差异。挪用公款罪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不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进行量刑。情节一般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职务侵占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