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房子和买卖房子的区别是什么?
赠送房子和买卖房子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首先是法律性质。房屋赠送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给予另一方(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这是一种单务无偿行为,赠与人只承担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无需支付对价。而房屋买卖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行为,买卖双方都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卖方有交付房屋并转移房屋所有权的义务,同时享有获得价款的权利;买方有支付价款的义务,享有获得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赠与合同和买卖合同属于不同类型的合同,其成立、生效、履行等规则都有所不同。
其次是涉及的费用。在房屋赠送中,受赠方通常需要缴纳契税,一般为房屋评估价值的3% - 5%,具体比例由各地规定。同时可能还会涉及到公证费等费用,如果办理赠与公证,公证费用一般按照房屋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而在房屋买卖中,费用相对复杂。卖方可能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如果房屋满两年免征增值税;满五唯一免征个人所得税。买方需要缴纳契税,根据房屋面积和是否为首套房等情况,契税税率在1% - 3%不等。另外,买卖双方还可能需要承担交易手续费、登记费等费用。这些费用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再者是手续流程。房屋赠送的手续一般包括: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部分地区可不公证),然后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提交相关材料如赠与合同、公证书、房屋产权证书等。而房屋买卖的流程通常包括: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买方可能需要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办理网签手续,然后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提交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材料。不同地区的具体手续流程可能会有一些细微差异,但总体框架是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来执行的。
最后是后续权益影响。如果是房屋赠送,赠与人在赠与房屋过户之前一般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而房屋买卖完成过户后,卖方一般不再对房屋享有权益,买方完全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可以自由处分房屋。并且,在再次转让房屋时,通过赠与方式取得房屋的受赠人可能在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的计算方式与通过买卖方式取得房屋的有所不同。这些权益的规定同样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