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和监外执行有什么区别?

我想了解下假释和监外执行这两个概念。我有个朋友在服刑,有人说他可以争取假释,也有人说能申请监外执行。我不太懂这两者到底有啥不一样,想知道它们在适用条件、执行方式、法律后果等方面有哪些区别。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假释和监外执行都是刑罚执行过程中的特殊制度,但它们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适用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简单来说,就是被关在监狱里执行这两种刑罚的人,符合一定条件可以假释。而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这意味着一些被判处拘役的相对刑期较短的罪犯也可能适用监外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了假释的适用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了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


其次,适用条件不同。假释要求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并且已经执行了一定的刑期。例如,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而监外执行是基于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等情形。


再者,执行方式不同。假释是附条件的提前释放,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要遵守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在考验期内违反规定,可能会被撤销假释,重新收监执行剩余刑期。而监外执行是在监狱外执行刑罚,当导致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如果罪犯刑期未满,应当及时收监。


最后,法律后果不同。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而监外执行只是刑罚执行场所的变更,不影响原判刑罚的继续执行。当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且刑期未满时,罪犯要继续在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