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与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我不太清楚不当得利和侵占罪到底有啥不一样。我之前遇到过有人拿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我搞不明白这算不当得利还是侵占罪。想知道它们在法律认定、后果这些方面具体有哪些区别,好能准确判断情况。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不当得利和侵占罪都是与财产权益相关的概念,但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简单来讲,就是你得到了不该得的好处,让别人受了损失。比如,你去超市买东西,收银员多找了你钱,这多找的钱对你来说就是不当得利。而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比如,你帮朋友保管一件贵重物品,后来朋友来要,你却不想还了,并且物品价值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数额,就可能构成侵占罪。


其次,两者的性质不同。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范畴,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主要是通过民事途径来解决,比如受损方可以要求获利方返还不当得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而侵占罪属于刑事犯罪,一旦构成,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再者,构成要件也有所不同。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相对简单,只要一方获得利益、另一方受到损失、获利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且获利没有合法根据即可。而侵占罪的构成要件较为严格,不仅要求行为人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还要求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并且拒不交还财物。


最后,处理方式也不一样。对于不当得利,一般是通过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获利方返还不当利益。而对于侵占罪,需要由被害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经过刑事审判程序,如果罪名成立,行为人将受到刑事处罚。总之,正确区分不当得利和侵占罪,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准确适用法律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