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我签了几份合同,有人说有的是双务合同,有的是单务合同。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区别,在权利义务、风险承担这些方面是不是不一样啊?想了解下它们具体的区别。
张凯执业律师

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是根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分担方式来划分的两种不同类型的合同。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上来说,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都相互承担义务,并且都享有权利的合同。简单来讲,就是双方都有要做的事,也都有相应的好处可得。比如我们常见的买卖合同,卖家要把货物给买家,这是卖家的义务;同时卖家有收取货款的权利。买家要支付货款,这是买家的义务;买家也有获得货物的权利。而单务合同则是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承担义务的合同。例如赠与合同,赠与人把东西送给受赠人,赠与人只有付出东西的义务,受赠人只有接受东西的权利。


其次,在权利义务的关联性上,双务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是相互对应的、相互依赖的。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义务的履行以另一方权利的实现为条件。就像前面说的买卖合同,卖家不交货,买家就可以不付款。而单务合同中,权利义务之间没有这种相互对应的关系。赠与人即使不履行赠与义务,受赠人也没有对应的义务需要履行。


再者,从风险负担方面来看,双务合同中,如果出现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风险由双方分担。比如在买卖合同中,货物在运输途中因不可抗力损坏,那么卖家可能无法交货,买家也不用付款。而单务合同中,风险一般由承担义务的一方承担。比如在赠与合同中,赠与的物品在交付前因不可抗力损坏,赠与人就不用再履行赠与义务,损失由赠与人承担。


最后,从履行抗辩权角度分析,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享有履行抗辩权。当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拒绝自己相应的履行义务。而单务合同中由于只有一方承担义务,所以不存在履行抗辩权的问题。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各类合同进行了规范,虽然没有直接对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进行定义,但在具体合同类型的规定中体现了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的特征和区别。例如,在买卖合同(典型的双务合同)和赠与合同(典型的单务合同)的规定中,就可以看出上述所说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