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我最近涉及一个经济纠纷案件,有人说可能是合同诈骗,也有人说可能是侵占。我不太清楚合同诈骗罪和侵占罪到底有啥区别,想知道它们在法律定义、构成要件、量刑标准这些方面都是怎么区分的,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合同诈骗罪和侵占罪是两种不同的犯罪类型,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别。 首先是定义方面。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一种犯罪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环节,用欺骗的办法拿走别人的财物。而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比如别人让你帮忙保管东西,你却不想还了,据为己有。 从构成要件来看,合同诈骗罪的行为发生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行为人通常会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处分财产。侵占罪则是行为人先合法占有了他人财物,之后才产生非法占有的故意,并且拒不退还。 关于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犯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犯侵占罪,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两者在犯罪主体、侵犯的客体等方面也存在差异。合同诈骗罪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侵占罪的主体只能是个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总之,合同诈骗罪和侵占罪虽然都涉及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但在很多方面都有明显区别。在具体案件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