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和借条有什么区别?

我在生活中遇到有人找我借钱,对方提出写个条给我,但我不知道该让对方写欠条还是借条,也不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区别。所以想问问,欠条和借条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呢?对我的权益保障会有不同吗?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执业律师

欠条和借条是两种不同的债权债务凭证,它们在法律上存在一些明显的区别。


首先是含义不同。借条是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用于证明借款合同关系的书面凭证,它直接表明了双方之间存在借贷的事实。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了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它不一定是基于借贷关系产生的,还可能因买卖、劳务等其他原因形成。


其次是形成原因有别。借条的形成原因单一,就是因为借贷行为。而欠条的形成原因较为复杂,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损害赔偿等多种情况。例如,在商品交易中,买方暂时无法支付货款,就可能给卖方出具一张欠条。


再者是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是一样的,均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但是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就不同了。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但要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之日起二十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而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日起计算三年,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因此,了解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