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与隐私权的区别是什么?
我不太清楚名誉权和隐私权到底有啥不一样。我之前听说有人名誉受损,也有人隐私被泄露,感觉这两种情况有点像,但好像又有不同。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名誉权和隐私权的区别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杰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名誉权和隐私权都是公民重要的人格权利,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名誉权是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也就是一个人在社会中所获得的名声和评价。而隐私权则是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简单来讲,名誉权关注的是社会对个人的评价,隐私权关注的是个人的私人信息和生活安宁。
在权利主体方面,名誉权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等组织也有自己的社会评价,因此也享有名誉权。而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因为只有自然人有私人生活和私人信息,法人等组织不存在隐私问题。
侵权方式也有所不同。侵害名誉权通常表现为侮辱、诽谤等行为,通过公开散布虚假事实或者恶意诋毁他人,使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例如,在网络上编造虚假信息说某人贪污受贿,导致大家对这个人的评价变差。而侵害隐私权主要是未经权利人同意,刺探、侵扰、泄露、公开他人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等。比如偷看他人日记、私自公布他人的手机号码等。
从侵害后果来看,侵害名誉权会导致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使其在社会交往中可能受到负面影响。侵害隐私权主要是对受害人的精神造成伤害,因为个人的隐私被暴露,会让受害人感到不安、羞耻等。
在法律依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