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中本人工资怎么算?
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涉及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赔偿。但对于赔偿标准里提到的本人工资该怎么算很困惑,不清楚是以实际拿到手的工资为准,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计算方法。
张
✓张凯执业律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简单来说,就是当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导致残疾时,能从工伤保险基金那里拿到一笔钱,用于弥补因受伤带来的损失。
关于本人工资的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这里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是以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工伤保险费时所申报的工资为依据。
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这主要是为了避免出现赔偿金额过高或过低的不合理情况。
举个例子,假如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平均工资的300%就是15000元,60%就是3000元。如果工伤职工的月缴费工资是18000元,高于15000元,那么在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时,本人工资就按照15000元来算;如果月缴费工资是2000元,低于3000元,就按照3000元来算。
所以,本人工资的计算不是简单地以实际到手工资为准,而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计算方式,这样能保障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