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双方都同意离婚还需要起诉吗?

我和我爱人现在都想离婚,没有什么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争议。我们想知道,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这种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是不是还得去法院起诉呢?还是有别的更简便的办法?
张凯执业律师

在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并不一定需要起诉。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及程序。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的程序相对简便,双方达成一致后,准备好相关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而起诉离婚则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适用于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 所以,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也协商一致,选择协议离婚是更为合适的方式,无需起诉。但如果在离婚过程中出现一方反悔、无法就某些事项达成一致等情况,那么就可能需要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由法院来进行判决。 综上所述,在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对相关事项协商一致时,优先选择协议离婚,而不是起诉离婚。这样既能节省时间和精力,也能减少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