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户口本是未婚需要改成已婚吗?

我打算去办理离婚手续,可发现户口本上婚姻状况写的是未婚。我不清楚这种情况下需不需要先把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改成已婚,不改会不会影响离婚手续的办理,所以来问问大家。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离婚时户口本显示未婚是否需要改成已婚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婚姻登记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行为,在我国由民政部门负责办理。而户籍登记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由公安机关负责管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这里强调了需要提供的材料,但并没有明确要求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必须与实际情况一致。不过,不同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实际操作中可能有不同的要求。



从法律逻辑上看,婚姻登记信息以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档案为准。也就是说,只要你在民政部门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那么在法律上你就是已婚状态,即使户口本上显示未婚,也不影响你的婚姻事实。但是,为了避免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有些婚姻登记机关可能会要求你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更正为已婚。



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没有要求更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你可以直接凭借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办理离婚手续。因为结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文件。但如果婚姻登记机关坚持要求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与实际一致,你就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婚姻状况变更手续。办理时,你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填写变更申请表,经公安机关审核无误后,即可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变更为已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