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净身出户是否还需要冷静期?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对方愿意净身出户,但不知道这种情况去办理离婚登记,是不是还得经历离婚冷静期。我就想快点结束这段婚姻,所以特别想了解下,一方净身出户的离婚需不需要冷静期呢?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离婚冷静期”这个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避免夫妻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保存至婚姻登记档案。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只要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都需要经历离婚冷静期,无论是否存在一方净身出户的情况。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这种方式下,离婚冷静期是必经程序。


不过,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或者对离婚冷静期有抵触,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诉讼离婚并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但相对而言,诉讼程序可能更为复杂、耗时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