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费多少钱,由谁来掏?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听说打官司要交诉讼费。我不太清楚这个费用到底要多少,也不知道该由谁来承担这笔费用。我经济条件一般,很担心费用太高自己负担不起,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离婚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一般来说,它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关于离婚诉讼费的具体金额,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比如,离婚案件涉及的财产分割总额是50万元,其中20万元无需额外缴费,超过的30万元部分按照0.5%交纳,即30万×0.5% = 1500元,再加上基础的50 - 300元,就是该案件大致的诉讼费用。


而关于诉讼费由谁来掏,通常在起诉时,原告需要先行垫付诉讼费。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如果是离婚案件,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例如,如果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对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了公平的划分,可能会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担诉讼费。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导致离婚,法院也可能会判决过错方承担较多的诉讼费。


此外,如果当事人经济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