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因外遇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现在感情破裂,原因是对方有外遇了。我打算和他离婚,但不清楚在法律上,因为外遇导致的离婚法院一般会怎么判。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这些方面会有什么倾向吗?我想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权益。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法律上,夫妻因外遇离婚时,法院的判决通常会涉及几个重要方面。首先,对于是否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属于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这里的与他人同居,就涵盖了外遇中较为严重的情况。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有外遇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条件,法院调解无效后,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其次是财产分割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有外遇,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一些财产。
再者关于子女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虽然一方有外遇并不直接决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但法院在判断哪一方更适合抚养子女时,会综合考虑包括外遇在内的各种因素,若外遇行为对子女成长有不利影响, 可能会影响抚养权的判决。
最后,无过错方还可能主张损害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一方的外遇行为符合上述情形,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