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赌博欠债而离婚会怎么判?

我因为赌博欠了不少债,现在另一半要和我离婚。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这些方面会有什么不同吗?心里很忐忑,希望能了解清楚。
张凯执业律师

在因赌博欠债导致离婚的案件中,法院的判决主要会围绕几个关键方面。首先是离婚与否的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一方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赌博且屡教不改,法院大概率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离婚。


其次是财产分割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因赌博欠债导致离婚的案例中,赌博方通常被视为过错方。所以,在财产分割时,法院可能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给予无过错方更多的财产份额。


再者是债务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赌博债务明显不属于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并且赌博在我国是违法的行为,因此赌博所欠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通常会认定为赌博方的个人债务,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是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一方有赌博恶习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认为其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从而更有可能将抚养权判给无赌博恶习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