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有梅毒,离婚会怎么判?

我老公患有梅毒,这让我无法接受这样的生活,我想和他离婚。但我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是会直接判离,还是有其他的考量因素呢?我很想了解清楚。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在法律中,离婚判决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当老公患有梅毒时,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是否准予离婚。


首先,我们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该条款明确指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列举了一些调解无效时应准予离婚的情形,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虽然老公患有梅毒并不在这些明确列举的情形之内,但它可能会影响夫妻感情。


从实际情况分析,如果老公的梅毒对夫妻共同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比如影响了双方的身体健康、正常的家庭生活,使得夫妻之间难以继续共同生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那么在提供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法院有可能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


另外,对于财产分割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老公的梅毒情况导致他在婚姻中存在一定过错,那么在财产分割时,法院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也就是妻子的权益。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老公的梅毒情况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可能会更多地考虑将孩子判给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