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出轨要求离婚会怎么判?
在法律上,当男女一方或双方出轨,其中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时,法院的判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是是否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虽然出轨本身并非法定的“感情确已破裂”情形,但如果出轨行为达到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这里的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则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即便未达到上述严重程度,若有证据表明出轨行为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经调解无效,法院也可能会判决离婚。
其次是财产分割问题。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在一方出轨的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适当多分。不过,法院会综合考虑财产的来源、数量、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公平合理的判决。
再者关于子女抚养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 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出轨情况并非决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唯一因素,但如果出轨行为严重影响到抚养能力和对子女的成长环境,法院在判决时会予以考虑。
最后,无过错方还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在符合法定情形下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法定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若出轨行为构成上述情形之一,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