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婚姻登记日期是按原结婚证日期写还是补证日期写?

我之前和老公补办了结婚证,现在打算离婚,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不知道婚姻登记日期该写原来结婚证上的日期,还是写补证的日期,很纠结,怕写错了影响离婚流程,想问问到底该按哪个日期写?
张凯执业律师

在离婚手续办理过程中,关于婚姻登记日期究竟是按照原结婚证日期填写,还是补证日期填写,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等多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理解补办结婚证的概念和性质。补办结婚证是指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进行确认,并补发结婚证的行为。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补办结婚证并不改变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起始时间。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从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时开始的。也就是说,双方的婚姻效力是自原结婚登记之日起算,而不是从补证日期开始。


在离婚时,填写的婚姻登记日期应当是原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这是因为原结婚登记日期准确反映了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起始时间,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比如在涉及财产分割时,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其计算的起始点往往是从婚姻关系成立时开始。如果按照补证日期填写,可能会导致对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不准确,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从离婚登记的流程和要求来看,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离婚登记时,会审查双方的结婚登记档案。档案中记录的是原结婚登记的信息,包括登记日期等。所以,为了保证离婚登记信息与结婚登记档案的一致性,避免出现信息不符等问题,也是应该填写原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


综上所述,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婚姻登记日期应填写原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这样既符合法律规定,也能准确反映双方的婚姻状况,保障离婚登记的顺利进行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