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我和配偶感情不和,打算在深圳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但不知道具体要走什么手续。我们的户口不在深圳,但在深圳居住多年了。我想了解一下,在深圳起诉离婚的具体流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以及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在深圳起诉离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手续:


首先是起诉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离婚需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在深圳,如果被告在深圳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深圳的法院就有管辖权。也就是说,如果您要在深圳起诉离婚,被告需要满足在深圳有经常居住地这个条件。


接着是准备起诉所需的材料。一般需要准备起诉状,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与理由(也就是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还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这是证明您身份和婚姻关系的重要材料。此外,有子女的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涉及财产分割的,要提供相关财产的证据,比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然后是立案的流程。您需要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受理案件,并通知您缴纳诉讼费。缴纳诉讼费后,案件就正式立案了。


立案后,法院会进行审理前的准备工作。法院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等法律文书,通知被告应诉。被告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之后,法院会确定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开庭审理是起诉离婚的重要环节。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围绕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质证,也就是展示证据并对对方的证据发表意见。法官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进行调查和询问,查明案件事实。


最后是法院的判决。法院会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总之,在深圳起诉离婚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准备好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庭审,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