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否需要到结婚的地方办理?

我和我爱人当初是在老家登记结婚的,现在感情不和想离婚。我们目前在外地工作,工作比较忙,回老家办理离婚很不方便。我想知道离婚是不是一定要到结婚登记的地方去办理,能不能在我们现在工作的地方办理呢?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离婚是否要到结婚的地方办理这个问题时,需要区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


首先来说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并不要求必须到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比如,小张和小李在A地登记结婚,但小张的常住户口在B地,小李的常住户口在C地,那么他们既可以选择去B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也可以选择去C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而不局限于A地。


此外,为了方便群众办事,自2023年6月1日起,民政部在部分地区开展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这一举措进一步扩大了协议离婚办理地点的选择范围。


接下来看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诉讼离婚一般是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与结婚登记地没有关系。例如,小王和小赵结婚登记在D地,但小赵长期居住在E地,小王要起诉离婚,那么通常应向E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D地。


综上所述,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不一定要到结婚的地方去办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离婚办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