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要一个月冷静期吗?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走起诉离婚的程序。但听说现在离婚有冷静期,不太清楚起诉离婚需不需要经历这一个月的冷静期,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起诉离婚是否需要一个月的冷静期,这是很多打算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人所关心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离婚冷静期”这一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在协议离婚过程中,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而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是两种不同的离婚途径。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在起诉离婚的程序中,法律并没有规定一个月的冷静期。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可能会有一段时间促使双方冷静思考,这并非法定的“一个月冷静期”。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例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起诉离婚一般不需要经历协议离婚中的一个月冷静期,但会有调解程序促使双方冷静思考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