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娃离婚是否可以一人一个?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分配时,是有可能一人抚养一个孩子的,但这并不是绝对的,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通常更依赖母亲,母亲的照顾对他们的成长更为有利。所以,如果两个孩子中有不满两周岁的,大概率会判给母亲抚养。
而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所说的具体情况包括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个人品德等。例如,如果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条件,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资源,那么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更有优势。同时,如果一方存在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等,可能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法院一般不会将孩子判给他抚养。
当子女已满八周岁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意味着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听取孩子的想法,考虑他们愿意和哪一方共同生活。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父母双方能够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一人抚养一个孩子,并且这种安排对孩子的成长是有利的,法院通常会尊重双方的意愿。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会综合上述各种因素进行判决,可能会出现两个孩子都判给一方抚养的情况。比如,一方有明显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而另一方能够同时照顾两个孩子且对孩子成长更有利时,法院就可能将两个孩子都判给更合适的一方。总之,孩子抚养权的分配核心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