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抢险获得政府给予的资金是否缴纳增值税?
我经营着一家企业,前段时间参与了抢险工作,之后政府给了一笔资金。我不太清楚这笔资金在税务方面该怎么处理,想知道这笔企业抢险获得的政府资金需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呢?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企业抢险获得政府给予的资金是否缴纳增值税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增值税的基本概念。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简单来说,就是在商品或服务的交易过程中,对增值的部分进行征税。
对于企业获得政府给予的资金,判断是否缴纳增值税,关键在于这笔资金是否与企业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企业抢险获得政府给予的资金,通常是政府基于企业参与抢险这一行为给予的补偿或奖励,与企业的销售行为没有直接关联。也就是说,这笔资金不是因为企业销售了货物、劳务、服务等而获得的,它并不属于与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
所以,一般情况下,企业抢险获得政府给予的资金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不过,企业要留存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政府的拨款文件、抢 险工作的相关记录等,以备税务机关检查核实。这样可以确保在遇到税务问题时,企业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资金的性质和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