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诉需要开员工证明吗?

我想向法院起诉一家公司,涉及一些和我工作相关的事情。我不太清楚在起诉过程中,是不是必须要开具员工证明呢?如果需要,它起到什么作用?要是没有这个证明,会不会影响我的起诉呢?我很担心因为证明的事情耽误起诉流程。
张凯执业律师

在去法院起诉是否需要开员工证明,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员工证明的概念。员工证明一般是指能够证明个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文件,像工作证、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都可以作为员工证明。它主要用来证实个人和单位之间有雇佣关系,在很多涉及劳动权益的纠纷中是很重要的证据。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也就是说,如果你在起诉中提出了和劳动关系相关的主张,比如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你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在这种情况下,员工证明就可能成为关键证据。


如果是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例如,工资发放记录通常由公司掌握,如果公司拒绝提供,那么公司可能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但即便如此,劳动者自己有员工证明,会更有利于维护自己的权益。


然而,如果起诉的案件和劳动关系没有直接关联,比如是因为个人之间的借贷纠纷去起诉,那么通常就不需要员工证明。因为这类案件需要的证据主要围绕借贷事实展开,像借条、转账记录等才是关键证据。


所以,是否需要开员工证明,要依据具体的起诉事项和主张来确定。如果你不确定,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更准确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