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撞人后保险赔付完个人还需要赔偿吗?

我开车撞人了,车辆有保险。现在保险已经进行了赔付,但伤者家属说有些费用保险没覆盖,要求我个人赔偿。我想知道,在保险赔付完之后,我个人到底还用不用再赔偿呢?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执业律师

在车祸撞人事件中,保险赔付完后个人是否还需要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赔偿的一般流程和相关概念。在发生车祸撞人事故后,通常先由交强险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交强险是一种法定的强制保险,目的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得到基本的赔偿。比如,如果被保险车辆在事故中有责任,交强险对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如果交强险的赔偿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那么就会启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是车主自愿购买的一种保险,它可以在交强险赔偿之后,对超出部分的损失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和范围要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当交强险和商业险都赔偿完之后,如果仍然存在未赔偿的部分,那么就需要由侵权人也就是车主个人来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例如,一场车祸造成受害人的各项损失共计50万元,交强险赔偿了18万元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根据合同约定赔偿了20万元,那么剩下的12万元就需要由车主个人来赔偿。


所以,车祸撞人后保险赔付完个人是否还需赔偿,关键在于保险赔偿是否能完全覆盖受害人的损失。如果有不足部分,个人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