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四休二违反劳动法吗?
我现在所在的公司实行上四休二的工作制度,我有点担心这种工作安排合不合法。我想知道上四休二到底符不符合劳动法规定,会不会损害我们员工的权益,有没有什么法律风险,所以来问问。
张
✓张凯执业律师
上四休二本身并不一定违反劳动法。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劳动法对于工作时间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判断上四休二是否违法,关键在于工作时间是否超出了上述法律规定的范围。如果在实行上四休二的情况下,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长不超过8小时,且平均每周的工作时长不超过40小时,那么这种工作制度就是合法的。例如,员工每天工作8小时,上四天班,每周工作时长为32小时,这显然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然而,如果为了达到上四休二,公司将原本应该分散在五天的工作任务集中到四天完成,导致员工每天工作时间大幅超过8小时,使得每周工作总时长超过了40小时甚至44小时,那么就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员工相应的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上四休二违反劳动法,要结合具体的工作时长来判断。如果劳动者遇到工作时间过长且未获得相应报酬的情况,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