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否意味着罪行比较轻?
我因为涉嫌一些事被警方调查,现在申请了取保候审。我不太清楚取保候审是不是就代表我这罪行比较轻啊,我心里一直没底,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是怎么界定的,取保候审和罪行轻重之间到底啥关系。
张
✓张凯执业律师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并不直接等同于罪行比较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从法条可以看出,第一种情形“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这类案件相对来说罪行可能较轻。但后几种情形,比如“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说明即使可能面临较重刑罚,只要满足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这个条件,也可以取保候审。此外,因为身体原因或者羁押期限问题而取保候审的,更不能说明罪行轻重。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取保候审就代表罪行比较轻,它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和最终的定罪量刑没有必然的直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