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向债务人讨债是否会构成骚扰?

我借给朋友一笔钱,到期了他一直不还,我就经常给他打电话、发消息让他还钱。结果他说我骚扰他,还要去告我。我就想问问,在民法典里,我这种正常讨债的行为会不会被认定为骚扰啊?
张凯执业律师

在日常生活中,当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时,很多人会有疑问,这种讨债行为是否会构成骚扰。下面从法律概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骚扰”在法律语境下的含义。骚扰通常指的是采用反复、持续的行为,对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等造成干扰、侵犯他人的安宁权。在讨债场景中,如果债权人的讨债行为超出了合理、合法的界限,给债务人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骚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这意味着,如果债权人在讨债过程中,过度地侵扰债务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例如频繁在深夜、凌晨等不合理时间打电话、发短信;或者跑到债务人的住所、工作场所大吵大闹,影响到债务人及其周围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就可能构成对债务人隐私权的侵犯,也就是构成了骚扰。


然而,如果债权人只是在合理的时间、采用合理的方式向债务人主张债权,比如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通过友好、合法的沟通方式,如电话、短信等提醒债务人还款,这属于合法行使债权的行为,不构成骚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债权人讨债本质上是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债权人发现债务人逾期未还款时,最好通过协商、调解等合法途径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据相关的借款合同、借条等证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来实现自己的债权。这样既能保证债权的实现,又能避免因为讨债方式不当而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总之,向债务人讨债是否构成骚扰,关键在于讨债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债权人在讨债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度,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尊重债务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