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被开除后以前交的社保还算不算?
当事业编人员被开除后,以前交的社保仍然是有效的,会被继续计算。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需要明白社保的性质。社保,也就是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只要个人按照规定缴纳了社保费用,就会形成相应的社保权益记录,这些记录是不会因为个人工作状态的改变,如被开除,而被抹去的。
对于事业编人员来说,社保的缴纳通常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在被开除后,各项社保的计算和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在养老保险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事业编人员被开除后,其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年限会累计计算。如果之后找到新的工作,新单位会继续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前后的缴费年限可以合并。即使不再就业,个人也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就能享受相应的养老待遇。
医疗保险也是如此,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事业编被开除后,之前缴纳的医保年限同样累计计算。之后可以通过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或者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方式继续享受医疗保障。
失业保险方面,事业编人员在职期间缴纳了失业保险费,在被开除后,如果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如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就可以按照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之前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会影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金额。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主要是在工作期间发挥作用。事业编被开除后,若在被开除前发生了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事故或者处于生育期间,依然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相应的待遇。但之后若没有新的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就无法再享受这两项保险的保障。
总之,事业编被开除后,以前交的社保是算数的,并且缴费年限会累计计算。但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及时处理好社保的接续问题,以确保自身的社保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