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缓刑会剥夺政治权利吗,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我因为一些事情可能面临判缓刑,但是我不太清楚判缓刑的时候会不会剥夺政治权利。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判缓刑和剥夺政治权利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有个详细的解释。
张凯执业律师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缓刑”和“剥夺政治权利”这两个法律概念。缓刑,简单来说,就是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如果在这个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而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附加刑,它意味着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不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以及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关于判缓刑是否会剥夺政治权利,这要分情况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而剥夺政治权利通常是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


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缓刑时没有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那么在缓刑考验期内,他依然享有政治权利。但是,如果被判处缓刑的同时附加了剥夺政治权利,那么在缓刑考验期内就不享有政治权利。例如,某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那么在这三年的缓刑考验期内,他是不享有政治权利的,并且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从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开始计算。所以,判缓刑不一定会剥夺政治权利,关键要看法院在判决时是否附加了剥夺政治权利这一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