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是否适用认罪认罚?

我有个官司一审败诉了,现在打算上诉到二审。在一审的时候没认罪认罚,现在想想二审时认罪认罚可能对自己有利。但我不太清楚二审还能不能适用认罪认罚,所以想问问二审到底可不可以适用认罪认罚呀?
张凯执业律师

在探讨二审是否适用认罪认罚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简单来说,就是嫌疑人或被告人承认自己的罪行,并且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就有可能在量刑上得到一定的优惠。


从法律规定来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没有明确限定只能在一审适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这里并没有区分一审、二审阶段。所以从法律条文本身来说,二审是存在适用认罪认罚的空间的。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二审适用认罪认罚相对一审会更加谨慎。一审是整个刑事诉讼的基础阶段,在这个阶段,被告人有充分的时间和机会了解指控的罪名、证据以及可能面临的刑罚,也能够与辩护人充分沟通。如果被告人在一审时没有选择认罪认罚,到了二审才提出,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


一方面,如果被告人在二审期间真诚悔悟,确实自愿认罪认罚,而且其认罪认罚能够带来一定的司法效益,比如节约司法资源、有助于案件的快速处理等,法院可能会考虑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另一方面,如果被告人在二审认罪认罚存在投机取巧的嫌疑,例如只是为了获得从轻处罚而并非真诚认罪,法院可能不会轻易适用。


此外,二审适用认罪认罚还会涉及到量刑调整的问题。一审已经对被告人进行了定罪量刑,二审如果适用认罪认罚进行从宽处理,就需要平衡一审判决的既判力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一般来说,如果二审适用认罪认罚,量刑的从宽幅度可能会比一审认罪认罚时要小。


综上所述,二审在法律上是可以适用认罪认罚的,但在司法实践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且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