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是否触碰刑法了?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是否触碰刑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我们详细分析一下。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假冒伪劣农药。简单来说,假冒农药就是以非农药冒充农药,或者以此种农药冒充他种农药的产品;伪劣农药则是指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失去使用效能的、混有导致药害等有害成分的农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了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那么,怎样才算是“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重大损失”“特别重大损失”呢?这里有相关的司法解释来进行界定。一般来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通常以二万元为起点;“重大损失”,一般以十万元为起点;“特别重大损失”,则以五十万元为起点。也就是说,如果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的行为,给农业生产造成了上述程度的损失,就会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不过,如果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的行为,没有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但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也可能会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来定罪处罚。《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是很有可能触碰刑法的。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生产者还是销售者,都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证所生产和销售的农药符合质量标准,不能为了一时的利益而触犯法律红线。否则,一旦构成犯罪,将会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