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钱需要退给男方吗?
我是女方,现在打算和男方离婚。当初结婚时男方给了彩礼,现在男方要求我退还彩礼,可我觉得彩礼是结婚时给的,不应该退。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钱到底需不需要退给男方呢?
张
✓张 凯执业律师
在我国法律中,对于女方提出离婚时彩礼是否需要退还男方,有明确的规定。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彩礼的概念,彩礼通常是指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由男方给付女方的聘金、聘礼等财物,这是一种具有习俗性质的行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也就是说,如果符合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男方请求退还彩礼,法院是会支持的,和哪一方提出离婚并没有直接关系。比如,双方虽然登记结婚了,但是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之后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退还彩礼,这种情况下女方可能就需要退还。又或者男方因为给彩礼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难,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请求退还彩礼,法院也可能会支持男方的请求。
但是,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仅仅是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退还彩礼,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例如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共同生活了很长时间,且彩礼已经用于共同生活开销等,这种情况下女方通常不需要退还彩礼。总之,判断彩礼是否退还,关键是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是由哪一方提出离婚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