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首付签了认购书没签合同,有纠纷是否可以退款?

我付了房子的首付,也签了认购书,但是还没签正式合同。现在和开发商有点纠纷,我就不想买这个房子了,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把首付退回来啊?心里挺着急的,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点建议。
张凯执业律师

在付了首付签了认购书但未签订正式合同且产生纠纷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退款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认购书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就房屋买卖初步达成的协议,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认购书通常会约定双方在一定期限内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认购书一般以书面形式呈现,属于合同的一种。


如果是开发商方面的原因导致纠纷,比如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像擅自变更房屋规划、无法按时交房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款,并且还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开发商擅自将房屋户型改变,与认购书中约定的不一致,购房者就可以以此为由要求解除认购书并退还首付。


要是购房者自身的原因不想继续购买房屋,比如资金出现问题等。此时,需要看认购书中对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如果认购书中明确约定购房者不签订正式合同,首付不予退还,那么开发商可能会依据认购书拒绝退款。不过,如果认购书中没有相关约定,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协商退款事宜,但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一般来说,违约责任可能表现为支付一定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通常以不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为限。《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此外,如果双方对认购书中的条款理解存在争议,导致无法签订正式合同。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应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由第三方来判定责任和是否退款等问题。


总之,付了首付签了认购书没签合同有纠纷时能否退款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建议先仔细查看认购书的具体约定,然后通过与开发商友好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