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嫁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我结婚的时候,娘家给了不少陪嫁,有现金也有实物。我现在有点担心以后万一婚姻有变故,这些陪嫁怎么算。我想知道陪嫁在法律上到底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呢?有没有明确的界定方法?
杰律特约律师执业律师

陪嫁财产是指女方在结婚时,娘家给予女方的财物。要判断陪嫁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关键在于确定陪嫁财物的赠与时间。


如果陪嫁财物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赠与女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意味着,在结婚登记前女方获得的陪嫁,应被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女方父母在举办婚礼前,将一辆汽车登记在女方名下,作为陪嫁送给女方,这辆汽车就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即使日后夫妻双方离婚,这辆汽车也仍然归女方所有,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而如果陪嫁财物是在结婚登记之后赠与女方的,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女方父母明确表示该陪嫁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么它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女方父母在婚后给女方一笔钱,并写了赠与协议,明确这笔钱只赠与女方一人,那么这笔钱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否则,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一人的情况下,婚后获得的陪嫁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