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骑电瓶车把我碰倒了是否要追究责任?

我在路上正常走着,突然被一个喝酒骑电瓶车的人给碰倒了,当时也没受什么大伤。我现在就很纠结,不知道要不要追究他的责任。我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情况追究责任合不合理,所以想问问大家。
张凯执业律师

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追究喝酒骑电瓶车者的责任,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也就是说,喝酒骑电瓶车的行为本身就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


从责任认定角度来看,如果喝酒骑电瓶车者将您碰倒,其行为与您被碰倒这一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他通常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责任的划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如果交警介入处理,会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等证据来认定事故责任。


若您在此次事故中受到了人身伤害,比如擦伤、扭伤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即使您当时感觉没受什么大伤,但后续如果发现因此次碰撞引发了身体不适,也可以在合理的时间内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另外,如果您的财物在碰撞中受到损失,比如衣服破损、随身携带的物品损坏等,对方同样需要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依据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是否追究责任,您可以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一方面,要考虑自身的损失情况,包括人身和财物方面;另一方面,也可以考虑对方的态度。如果对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主动地向您赔礼道歉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您可以选择较为平和的方式解决问题。但如果对方态度恶劣,拒不承认错误和承担责任,那么您就有必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您可以报警,由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也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