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出期限是多久?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到现在还没拿到责任认定书。我想知道,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多久才能作出呢?是不是有相关的时间规定?这关系到后续的赔偿等一系列问题,我心里特别着急,希望能了解清楚。
张
✓张凯执业律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出期限是很多交通事故当事人关心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不同情况下认定书的作出时间。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不需要检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里所说的“现场调查之日”,就是交警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等工作开始的日期。简单来说,就是在不涉及检验鉴定的普通事故中,从交警开始处理现场的那天起,十天内就得给出责任认定结果。
如果事故涉及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情况,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而检验、鉴定的时间也有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这个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要是情况特殊,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也就是说,涉及检验鉴定的事故,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天内要出认定书,但检验鉴定本身最长可能需要六十天(特殊情况经批准)。
另外,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是在作出事故认定书前,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 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需要进行重新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了解这些规定,能让交通事故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书的作出时间有一个明确的预期,有助于更好地处理后续的赔偿等事宜。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您发现责任认定书的作出时间超出了规定期限,可以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