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离职算违约方吗,需要赔偿违约金吗?

我在公司干了没多久,因为个人原因想提前离职,但是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自己是不是违约方,需不需要给公司赔偿违约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提前离职到底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希望得到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提前离职是否构成违约以及是否需要赔偿违约金,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了以下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第一种情形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比如,公司花了5万元给你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约定服务期为5年,你工作2年后提前离职,那么尚未履行的服务期是3年,你可能需要支付的违约金就是3万元(5万元÷5年×3年)。


第二种情形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如果不存在上述两种法定情形,即使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劳动者提前离职需支付违约金,该约定也是无效的。劳动者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无需支付违约金。


另外,如果劳动者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就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损失通常包括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有服务期约定的按服务期比例分摊)、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总之,提前离职是否违约和需不需要赔偿违约金,关键看是否符合上述法定情形以及是否给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