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签的协议起诉是否有效?

我和前夫协议离婚,当时签了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都做了约定。现在他反悔了,我想起诉让他按协议执行,不知道之前签的离婚协议在起诉时是否有效,想了解下法律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
张凯执业律师

在法律层面,协议离婚签的协议在起诉时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协议离婚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生效的协议。通俗来讲,它的生效是以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为前提条件的。也就是说,如果仅仅是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是并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这个离婚协议就还没有生效,在起诉时一般是不能直接依据这个协议来处理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意味着,当夫妻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内容就对双方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不按照协议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不过,即使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院也可能会对协议内容进行调整。比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或撤销。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签的协议在起诉时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是否办理离婚登记以及是否存在可撤销的法定情形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