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为躲避汽车突然刹车摔倒,汽车人跑了,责任该如何认定?

我骑电动车正常行驶,一辆汽车突然变道,我为了躲避它只能紧急刹车,结果自己摔倒了。可那汽车司机直接跑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责任到底算谁的啊?是我自己倒霉,还是汽车司机要负责?
张凯执业律师

在这种情形下,责任认定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分析。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本概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你描述的情况中,汽车突然变道致使电动车为躲避而摔倒,汽车的行为可能违反了交通规则,存在过错。而汽车司机在事故发生后跑了,这种行为很可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汽车司机逃逸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不过,最终的责任认定还是要由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情况来作出。如果你遇到了这种情况,应该及时报警,向交警提供尽可能多的事故信息,比如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汽车的特征等,以便交警准确地认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