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罪主观要件有哪些内容?

我想了解下环境污染罪主观要件的具体内容。我最近听说有企业因为环境污染被起诉了,我很好奇在法律上,认定环境污染罪时,主观方面得满足什么条件,是故意污染才算犯罪,还是过失污染也算呢?想弄清楚这个。
张凯执业律师

环境污染罪在法律上准确的表述为污染环境罪。下面为您详细解释该罪主观要件的相关内容。


首先,要明确主观要件的概念。在法律里,主观要件指的是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主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


对于污染环境罪,它的主观要件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环境污染的危害结果,并且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比如,某工厂负责人明明知道将未经处理的有毒废水排放到河流中会严重污染环境,却为了节省成本,主动安排工人进行排放,这就是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则是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环境污染的危害结果,但是对这种结果的发生采取放任的态度。例如,工厂虽然安装了环保处理设备,但为了提高生产效率,经常违规停用设备,对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持无所谓的态度。


而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环境污染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最终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比如,企业负责环保设备维护的人员由于疏忽,没有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导致污染物未经有效处理就排放出去,造成了环境污染,这就属于过失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只要行为人的行为符合该条规定且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的后果,不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都可能构成污染环境罪。